住建部:注册人员及技术负责人一年只能用一次!     DATE: 2026-06-15 06:03:45

11月,住建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部注通知》。

1、重点核查以下企业:

(一)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员及用次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技术转包、负责违法分包、人年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住建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部注企业;

(二)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资质的企业;

(三)聘用的职业资格人员被撤销或者吊销注册的企业;

(四)聘用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职业资格人员的企业

(五)其他应当重点核查的企业。

有关专业资质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册人水利、员及用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开展动态核查。技术

2、核查结果应用:

  • 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在被标注期间不得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事项。住建

  •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

住建部: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为A级或B级

住建部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

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


住建部:全国业绩补录于2024年12月31日截止

2024年1月,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可通过各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录入工程项目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企业需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录的,应抓紧向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补录申请,补录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